一、 承租方資格
(一)承租方為自然人須提供下列證件:
1、中國公民證件
承租人的廣州市戶口簿、身份證、駕駛證、聯系方式;外地戶籍者同時還須本市戶籍居民提供擔保;
2、外籍人士證件
外籍人在京居住證明、護照、中國駕駛證,聯系方式;
(二)承租方為法人須提供下列證件并予以審核:
1、企業
企業營業執照副本、法人代碼證書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,經辦人身份證、駕駛員身份證和駕駛證,聯絡方式等;
2、政府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
單位介紹信,單位負責人身份證,經辦人身份證,駕駛員身份證和駕駛證,聯絡方式等;
3、社會團體
社團法人登記證、介紹信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,經辦人身份證,駕駛員身份證和駕駛證,地址及聯系方式;
二、承租方的抵押、擔保
承租人以長租產奉形式租車的,須提供不同形式的保證:客戶為自然人的,須提供物權抵押,如自有房產等。抵押房產的,可降低首付款比例。不能提供物權抵押的,須提供不可撤銷的信用擔保。擔保人須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或房產證明。客戶為法人的,須提供財務報告和銀行資信證明。
三、簽訂合同
1、 根據承租方要求提供租賃車輛;
2、 雙方確定租賃價格、期限、租金繳納方式、保證金或首付款數額。
3、 雙方按確認的租賃條件填寫租賃合同書一式兩份;
4、 簽約前將車輛外觀的所有瑕疵,如劃痕、凹痕、掉漆等指示給承租方后請承租方檢查車輛外觀交接是否有遺漏,雙方將檢查情況詳載車輛交接確認表和外觀圖,并由雙方書面確認;
5、 合同書逐項填制完畢,由雙方加蓋公章或自然人親筆簽字。
四、 收取租金、保證金、首付款
五、 車輛交付
1、 承租方以支票付款,支票到帳后方可提車,租金從提車之日開始計算;
2、 承租方以支票付款需當時提車,須在出租方業務人員陪同下前往承租方開戶銀行辦理劃帳手續;
3、 承租方以現金付款,可當時提車。
六、租后服務
1、 24小時值班,隨時為承租方提供救援服務;
2、設置承租方投訴機制,對投訴事件要及時處理;
3、負責承租方出險后的理賠事宜;
4、非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故障,修理期間提供替換車,不能滿足車輛要求的,要對承租方減免相應費用等補償;
七、車輛收回
合同到期、延期結束,提前終止時,承租人應及時退回車輛。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繼續租用車輛的,須簽訂《續租合同》。
1、退回車輛應存油一箱。
2、承租人憑保證金退款通知和保證金收訖憑證辦理退租手續。
3、 承租人延期還車或提前還車、超過約定里程等,應支付相應費用。
4、 如發生車輛損壞,須由雙方人員協商定損。
5、 終止合同
租賃合同終止后,如承租方留存證件,予以退還;合同注明“終止”后歸檔保存。